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升工程三年行動的通知》(閩政文[2014]201號)、《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會關于印發福建省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升工程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閩安委〔2014〕8號)及有關文件精神,制定福建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思路
按照方便與服務企業、注重質量與實效、規范評價與管理的原則,以改革創新的精神,把標準化建設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更加緊密結合起來,促進非煤礦山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真正實現風險評估、全員參與、過程控制和持續改進,提升標準化建設質量,促進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一)進一步完善標準化建設體系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我省實際,進一步完善標準化組織體系、簡化建設程序和強化激勵約束機制。
(二)擴大標準化實施范圍
將選礦廠和地勘單位納入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2014年年底應達標企業100%達標準化三級以上。
(三)增加二級達標數量
在全面提升標準化質量的基礎上,逐步增加二級以上達標數量:在現有42家的基礎上,二級以上達標數量逐年遞增,2014年、2015年、2016年二級以上達標率分別為4%、6%和8%以上。2015年底前,80%的大中型非煤礦山達到二級以上標準化水平。
三、完善標準化組織體系
(一)審查單位
審查單位承擔企業標準化等級申請的受理、審查、公告和制發標準化證書等工作,下列情況之一的,由省安監局負責審查工作:
1.除廈門市行政區域外,我省非煤礦山企業申請二級標準化等級的;
2.省安監局負責竣工驗收的非煤礦山首次申請標準化等級的。
上述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標準化審查工作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安監局確定。
(二)評價單位和評價人員
具備非煤礦山安全評價資質評價機構,經省安監局公告后,方可在省內開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評價業務。
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價的評價機構,必須在評價資質規定和省局公告的范圍內開展標準化評價。
從事標準化評價人員應當持有非煤礦山安全評價師資質、非煤礦山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四、簡化標準化建設程序
(一)標準化建設對象
1.金屬非金屬礦山獨立生產系統(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小型露天采石場、尾礦庫)、選礦廠。
2.從事金屬非金屬礦產資源勘探的地質勘探單位。
(二)標準化建設基本程序
金屬非金屬礦山生產系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基本程序為:(1)企業創建自評;(2)評價單位評價;(3)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公告,并制發標準化等級證書。
地勘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后,直接向安全監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地勘單位主管部門提交申請和自評報告。
1.創建和自評
已取得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一年內無死亡事故,建立標準化體系并良好運行6個月以上的非煤礦山生產系統,可成立自評組織機構,自評確定相應等級,編寫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報告。
新建金屬非金屬礦山生產系統在試生產(試運行)期間,應成立標準化建設組織機構自主開展標準化創建工作,試生產期間無死亡事故,標準化系統運行3個月以上后即可組織自評,編寫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報告。
自評報告應符合《福建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報告》(附件1)的要求,并附《生產系統基本情況表及安全生產基本條件檢查表》(附件2)。
2.評價
評價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現狀評價和標準化評審的規定開展工作,在評價過程中發現企業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或者標準化系統未實際運行、明顯弄虛作假的,應中止評價并向安全監管部門報告。評價結束后,應出具書面評價報告,評價報告應符合《福建省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編寫提綱》(附件3)的要求。
承擔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評價的評價機構,在進行項目竣工驗收評價的同時,可對該生產系統的標準化建設情況進行評價,出具的安全驗收評價報告除應符合國家安監總局頒布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編寫提綱》外,還應符合《福建省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補充提綱》(附件4)的規定,可同時作為新建生產系統竣工驗收和標準化審查依據。與尾礦庫同期建設完成的選礦廠,驗收評價報告中用專門章節評價選礦廠標準化體系,也可作為選礦廠安全生產標準化審查的依據。
評價報告應附《生產系統基本情況表及安全生產基本條件檢查表》。
3.審查、公告、頒證
對非煤礦山企業提交的審查申請、自評報告和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安全監管部門應嚴格按《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審查規則》(附件5)進行審查,并填寫《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審查書》(附件6)。審查合格的,由安全監管部門予以公告,制發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證書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制,按照相應等級統一編號,有效期為審查日期算起3年。審查不合格的,書面說明理由。
安全生產標準化審查應在企業提交申請報告后45天內完成。
新建生產系統竣工驗收評價報告中確認評價對象已按規定建立標準化體系并實際運行的,安全監管部門應在竣工驗收時一并對其標準化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按標準化三級予以公告,有效期起始日期與安全生產許可證起始日期一致;大中型礦山須承諾在第一個安全生產許可期限內達標準化二級。
(三)期間自評、期滿復評與中斷
1.期間自評
經評價達到標準化等級的,必須每年進行1次自評(以有效期起始日期為準),形成自評報告并網上提交。
超過6個月未提交標準化自評報告的,撤消標準化等級。
每年自評報告應在企業內部進行公示。
2.期滿復評
生產系統安全生產標準化有效期屆滿前,非煤礦山企業應按前述規定組織自評并提出復評申請。
已經取得標準化等級但未滿三年的,可以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的需要,提前申請標準化復評。
3.撤銷
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的企業,在證書有效期內被撤銷標準化等級的,應自被撤銷之日起重新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一年后按上述規定組織自評并提出標準化等級審查申請。
因死亡事故被撤銷標準化等級的,前期事故應納入標準化內容。
(四)檔案管理
評價單位應將評價過程中制作生成并經企業確認的書面材料和影像資料整理歸檔,包括會議記錄、問卷調查、現場照片、企業提交的材料、評價報告書、評價報告表等,存檔期不少于6年。
安全監管部門應將評價單位提交的企業自評報告、自評申請表、評價報告表、評價報告以及審查過程制作的審批表整理歸檔,存檔期不少于6年。
五、強化激勵和約束機制
(一)實施達標優惠政策
1.取得標準化二級以上證書的非煤礦山,評價通過后未發生死亡事故,未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提交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請書、標準化等級證書、工商營業執照和采礦許可證(勘探許可證)后,安全監管部門直接辦理延期換證手續。
2.金屬非金屬礦山生產系統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請之前6個月內經審查合格達到安全標準化等級的,在申請延期換證時可以不提交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但需要提交安全標準化等級的證明材料。
(二)嚴肅查處弄虛作假行為
1.安全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已經審查認定的標準化評價報告中有關安全生產基本條件陳述與實際不符的,追加認定評價報告不合格,撤銷標準化等級。
2.安全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已達標企業標準化體系未實際運行的,撤銷該企業所有生產系統標準化等級。
3.同一評價機構一年內在標準化審查及日常監管中2次被認定評價報告不合格的,暫停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價資格一年,參與評價的評價人員也同期暫停評價資格,并給予通報。
六、工作要求
(一) 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對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動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從經濟政策、社會榮譽、監管措施等方面制定有利于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激勵約束政策,將非煤礦山企業的達標水平作為信貸信用等級評定的重要依據這一,并在評先評優、項目審批、貸款融資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與推薦。各級安監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制定本地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并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
(二) 突出重點,加強宣教培訓工作
各級安監部門和非煤礦山企業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重要意義、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等,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使廣大安監干部與企業員工充分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目的意義、實質內涵、目標任務、創建程序、達標條件、工作職責、措施要求等,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動創造良好條件。
(三) 注重實效,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各非煤礦山企業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主體責任,注重標準化系統的實際運行與成效,杜絕走形式、走過場;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和自評工作,嚴禁弄虛作假,并為所提供材料及自評報告的真實性負責;突出全員安全培訓、隱患排查治理和作業現場管理,全面提升員工安全素質,全方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保證作業現場所有安全設施齊全有效,保證具備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堅持自主創建、全員參與和持續提升,真正提高本質安全水平。
(四) 依法依規,全面規范安全評價行為
各安全評價機構要按照“誰評價、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嚴格依法依規開展評價工作。要組織有相應專業和評價資質的人員深入現場開展評價工作,對地下礦山,評價人員數量不少于4名,其它礦山不少于3名。評價機構與評價人員要對所出具報告的真實性、科學性與可靠性負責,要求評價報告內容完整、客觀,評價方法科學、合理,評價結論明確、真實、可靠。
(五) 加強服務,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
各級安監部門既要熱心服務,又要堅持原則,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要堅持公開公正、廉潔自律,主動增強服務意識,自覺為企業、基層排憂解難。要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我局制定的審查規則把好安全生產標準化審查關。要監督指導企業將工作重點放在建立并實際運行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注重質量和實效,嚴防走過場、走形式。要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作為實施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實施差異化管理,對未達標、被撤銷安全標準化等級,以及未按規定取得標準化二級的大中型企業作為安全監管的重點,加大執法檢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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